遊民的居住權---車站 公園的遊民
- 助理教授 馬
- 7月20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遊民居住權三大重點比較資料
一、台灣 vs 國際居住權保障對照表
國家/地區 | 居住權法律地位 | 是否可主張至法院 |
台灣 | 住宅法第3條(政策性陳述,無具體給付義務) | 否(無強制力) |
法國 | 2007年《可主張居住權法》,可告政府要求提供住宅 | 是,可提告要求安置 |
德國 | 憲法保障人性尊嚴,限制驅離,需安置措施 | 是,驅離需法院審查 |
日本 | 《自立支援法》提供住宿+就業訓練3階段方案 | 部分可透過行政訴願 |
聯合國ICESCR | 第11條:每人有適足住房權,為基本人權 | 國際法原則,非直接適用,需內國法化 |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