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暴力零容忍!丟資料、拍桌都可能成刑案
- 助理教授 馬
-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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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許多台灣職場中,主管因情緒失控而丟資料、拍桌、摔物品等情況並非少見。然而,這些行為並非所謂的「嚴格管理」,而可能構成 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強制罪保護的是行動自由,不需造成身體傷害,只要行為足以造成恐懼、壓迫、不敢離開的情境,即可能成立犯罪。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此類行為亦屬「職場不法侵害」,雇主有法定義務建立預防、申訴、調查與保護機制。若企業放任主管以暴力方式管理,除遭受勞動檢查裁罰外,也可能因員工心理創傷、焦慮等職業性精神疾病,而負擔補償或民事賠償責任。
專家學者馬博士提醒,若遭遇類似情況,勞工可立即蒐證,情節嚴重者也可提出刑事告訴。企業知悉事件後,更應立即開啟調查程序,並外聘專家學者釐清案情,以避免二度傷害或程序瑕疵。
職場暴力零容忍不是口號,而是企業治理的底線。唯有落實調查與保護措施,才能真正打造安全、尊重的工作環境。1141115 尊重著作權 禁止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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