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革新+ 革心
- 助理教授 馬
- 7月16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四、【彌補不足】我們需要哪些具體修法與制度變革?
這起事件已促使監察院彈劾加害主管,也引起多項制度檢討。我們建議以下具體改革:
✅ 法制面改革:
儘速研擬《職場心理安全與防霸凌專法》
明列職場霸凌樣態、責任人、舉證義務與補償機制
納入《職安法》第6條適用於「情緒性危害與隱形傷害」
✅ 職場制度改革:
設立「心理健康風險通報平台」,可匿名回報霸凌訊息
每年員工心理風險盤點與主管360度評鑑
將「情緒控管能力」納入主管考核項目,並設專門課程強化非暴力管理技術
✅ 受害者保護機制:
即時心理諮商、職災認定協助、吹哨人法律保護
調職權利與無損升遷保障(避免報復性懲罰)
「本評論部分資料參考自《報導者》《自由時報》等公開報導,重整分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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