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作無勞保給付誰的錯?
- 助理教授 馬
-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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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於114年1至5月間在攤販集中市場以不定時、不定額方式打雜約五個月,攤販集中市場非勞保投保單位,故其於114年6月1日以市場服務工會身分參加勞工保險,屬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嗣於114年6月30日受派遣公司派遣赴南非長期提供勞務,依法屬境外受僱,不在勞保強制納保範圍,勞保資格可能自出國工作日起即面臨終止之情形。運氣不好的阿美於114年7月在南非遭遇車禍受傷,勞保局以事故發生時不具被保險人資格為由取消其資格並拒發傷病給付,造成權益落差。
本案涉及三大核心爭點:(一) 境外受僱期間保險保障真空,屬制度性缺口;(二) 保險資格終止須依合法程序辦理,是否得溯及不利勞工;(三) 社會保險制度目的在保障勞工基本生活安全,應採有利勞工之目的性解釋,並納入信賴保護與比例原則評價。
建議阿美循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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