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不能干涉工會助理教授 馬2022年8月5日讀畢需時 1 分鐘110 年勞裁字第 08 號 3 【裁決要旨】 按企業工會係以該當企業員工為招募對象,並以該企業為組織範圍之工會,基此特性,企業工會於企業內有一定程度之工會活動權 利,雇主應加以尊重,但企業工會於企業內進行工會活動時,亦應尊 重雇主對企業設施之管理權利,非可恣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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