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員工到大陸工作的勞保問題前勞委會於民國 97 年 7 月 2 日發布 勞保二字第 0970013463 號函釋:「查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6 條、第 8 條規定, 受僱於工廠、公司、行號等事業單位之 員工,以其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 險。考量全球化經濟發展,企業海外投資日益增加,企業內人才派赴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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