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作風
- 助理教授 馬
- 202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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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診所提供黃君106年9月至107年3月預支節金簽收單,黃君於各月均簽領「預支節金」項目,其中「簽約補償金」係按月給與;「激勵獎金」、「敬業獎金」為公司為員工個人工作表現及診所營運是否有賺錢而發給,具有經常給與性及勞務對價性,是依勞委會85年2月10日函之釋示,該「預支節金」項目縱以「預支」名義發給,其本質仍為工資之一部分,故勞保局認定「預支節金」應併計入黃君月薪資總額申報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於法並無不合。
爭點
診所設計薪資結構項目多,就可以減少二次成本?
錯誤的設計
診所應該設計合法的薪資結構,可省二次成本的合法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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