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打傷人要負責?助理教授 馬2022年8月8日讀畢需時 1 分鐘甲 14 歲之兒子乙,與丙發生爭執,將丙打傷。若乙具備識別能力,丙得依民法第 187 條規定,請求乙之法定代理人甲,就乙對於丙 所為之侵權行為負連帶責任。
走私的領域就是科刑的管轄範圍《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所謂私運管制物品進口或出口,係指私運該物品進出國境而言,所謂「國境」係指國家統治權所及之範圍,包括領土、領海及領空在內[1]。 [1] 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3794號、第3467號判決。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