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爸爸屍體被大哥燒毀 弟弟生氣索賠15萬元勝訴

  • 作家相片: 助理教授 馬
    助理教授 馬
  • 2022年7月25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被繼承人 之遺體非僅係繼承人公同共有之物,對繼承人子女而言,尚具有遺族對先 人悼念不捨、虔敬追思情感之意義。基於一般社會風俗民情及倫理觀念, 子女對其已故父母之孝思、敬仰愛慕及追念感情,係屬個人克盡孝道之自 我實現,以體現人性尊嚴價值之精神利益,自屬應受保護之人格法益。倘 繼承人子女因他人無正當理由未予通知即擅自處分其父母遺體火化下葬, 致其虔敬追念感情不能獲得滿足,破壞其緬懷盡孝之追求,難謂其人格法 益未受不法侵害。

最新文章

查看全部
成年養子女之宣告終止收養事件,屬家事非訟事件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簡抗大字第33號新聞稿(111-民大04) share分享按鈕 本件裁定主文: 關於成年養子女之宣告終止收養事件,屬家事非訟事件。 一、本案法律爭議: 關於成年養子女之宣告終止收養事件,究屬家事訴訟或家事非訟事件? 二、裁定理由摘要:...

 
 
 

留言


post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