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勞工與要派單位的僱傭關係爭執必須提起民事訴訟 判決之要 旨: 有關勞動基準法第 17-1 條規定生效前,要派單位、派遣勞工有第 1 項 及第 2 項規定情形者,若該派遣勞工認與要派單位間實質上具有僱傭關 係,仍得循民事訴訟程序確認,由法院依個案事實判定 主 旨:有關勞動基準法第 17 條之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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